作為刑事律師,他們有很多權利! 首先,他們必須接受委托才能開始為被告辯護。 然后,刑事律師可以查閱、摘錄、復制案件材料,還可以與犯罪嫌疑人會面聊天。接下來北京刑事律師的小編給大家搜集關于“刑事律師有哪些權力”的相關內(nèi)容。
另外,為了幫被告辯護,刑事律師還可以去找證人收集證據(jù),或者讓檢察院、法院幫忙收集證據(jù)。在法庭上,他們可以提出自己的辯護意見,對檢察院的指控和證據(jù)提出質(zhì)疑。如果被告想上訴,辯護人也可以代表他提出。如果強制措施超過了期限,辯護人還可以要求解除。如果法院駁回了上訴或者發(fā)回重審,辯護人還可以幫被告申訴。
法律依據(jù):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
刑事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jīng)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刑事律師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刑事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jīng)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刑事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jù)。刑事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jiān)聽。
刑事律師同被監(jiān)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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