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欠錢的都是大爺”。相信我們身邊都有這樣的人,當時借錢的時候是如此的低微,還錢的時候諸多理由,更可氣的是有的人還會反過來指責你“催債”。因此,現在提前那真的是傷感情。并不是不想借他,更多的是已經不敢借。那么對于這種欠錢不還的老賴,我們真的沒辦法嗎?這錢還能不能要?接下來小編給大家普及一下關于老賴欠錢不還我們應該怎么辦。
我們會以友好的態度和對方進行協商,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持有效的憑證到法院進行起訴。大家要注意一點就是借款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如果從還款到期日后從未向借款人進行催還,超過三年的時間就基本沒有要回的可能性了。如果中間有向借款人進行催還,那么需要留好證據,也可以是雙方的聊天記錄,有這種情況的可以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了解詳情。
因此我們在借錢的時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項。
1、證據要保存完整。不管雙方是什么關系,都應該有份借據或者合同,詳細描述借據或者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事前約定好,以免后面產生麻煩。
2、還款到期前提醒。如果到了還款時間,提醒借款人還款,留有書面證據,短信或者聊天記錄的東西都可以。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可以隔斷時間就去提醒。
以上就是關于“老賴欠錢不還的一些措施”。借款人一旦被法院強制執行列入失信名單成為老賴,對自己有很大的影響。不但乘坐飛機、高鐵受限制,就連住星級酒店和旅游、購買房產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并且伴隨著自己是老賴,針對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也有影響。因此我們都需要維護好自己的信譽問題。